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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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什么

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什么?

有权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5、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7、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8、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综上所述,行政法规是在法律的范围内,对社会的各方面,如政治经济等各方面进行约束的法规,其目的就是在于在法治的环境下,约束公民的行为,使其能够有法可依,塑造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遵守法律的规定;通过国家机关行使其权利,进行执法,共同维护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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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过渡到新框架的举措之一,财政部近期下达了地方存量债务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用以部分置换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将于今年到期的1.86万亿债务。这些债券将按市场化原则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购买。据财政部测算,置换后地方政府一年可减轻利息负担400亿-500亿元;如果首批置换成功,财政部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置换规模。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并非中国版QE,本质上只是债务重组和资产证券化。不同于一些新闻报道和市场点评,我们认为1万亿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并不意味着央行将救助地方政府、或将直接购买地方政府债务。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央行不得直接认购政府债券。债务置换本质上是让地方政府通过直接发行债券来替换存量债务或为其再融资,而此前存量债务主要经由地方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或信托累积形成。与一般的债务重组类似,置换后地方政府债务期限将延长、利率将有所降低。此外,银行贷款或类信贷资产通过转变为债券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其流动性将大大提高。
谁来购买置换债券?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占全部债券市场的95%,其中2/3的债券由银行持有,剩余部分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及非金融机构持有。因此银行及其他机构仍将是置换债券的主要购买者。此外,决策层近期将社保基金对地方政府债的投资比例由10%提高至20%,这意味着社保基金可以额外购买3000-4000亿的地方政府债。考虑到国内储蓄率较高、银行放贷仍受管制,我们认为购买置换债券的国内流动性和需求都比较充足,因此央行没有必要直接购买置换债券。更重要的是,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本金、置换过程中并不会产生债务净增,因此央行也无需注入新的流动性。
但是,鉴于债券市场规模较小(2014年包括平台债在内的企业债券共发行4万多亿、净发行量仅5560亿),再发行1万亿地方政府债务可能会全面推高债券市场收益率。因此我们认为央行有必要在债券发行时提供足够的流动性支持,以压低银行间市场利率、避免利率不必要的攀升;并在置换结束之后调整银行放贷规模以避免信贷过度扩张。这意味着债务置换需要央行与其他部委的密切合作和协调。
我们认为债务置换是地方政府债务重组的重要步骤、且未来置换规模应当继续扩大。我们估算2014年末时原口径下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已达21万亿,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至少达11万亿(剩余部分可能将归为企业部门债务),平均利率为6.5-7%。相比之下,目前3-5年期城投债收益率仅为4.7%左右(图1)。因此,如果置换10万亿存量债务,每年地方政府利息负担将有望减少3000亿元。此外,将债务期限由3-5年延长至7-15年后,每年本金偿还负担也将缩减8000亿-1万亿元。鉴于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下滑、税收收入增长乏力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还息负担较重,将成本较高、期限较短的债务大规模置换为成本较低、期限较长的债券可以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增强债务可持续性,并延缓不良贷款的生成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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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目前的地方政府债务主要为银行贷款和信托贷款、流动性差,而置换后的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另外,不同于银行贷款,债券投资不属于贷存比计算范围,因此如果将贷款置换为债券,银行可以降低贷存比、提高流动性。我们估算每置换5万亿贷款,银行体系贷存比将降低4个百分点。
最后,由于债务置换可以改善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信贷风险和不良贷款的生成速度也将显著降低,银行系统整体资产质量应会有所改善。我们预计那些关注银行资产质量、而不仅仅是盈利能力的投资者将对此作出正面评价。
总体而言,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不仅可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改善债务可持续性,同时也有望通过多种渠道利好银行体系。因此我们认为未来置换规模将在目前1万亿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同时,为避免推高市场收益率,地方政府与银行等债权人也可能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直接进行债务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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