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在大连的一起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XX发现某网络科技公司“某某吧”APP平台存在漏洞,便联系李XXA制作仿站以盗取资金,还通过邓某某寻找银行卡用于提现。邓某某联系了潘X,潘X在明知资金来源非法的情况下,提供本人银行卡并介绍李某某B参与,帮助转移盗取资金。经查明,潘X通过其银行卡提现11196元,获利2796元;在“某某吧”平台共同犯罪中,潘X协助提现49980元,个人获利4900元,涉案总金额61176元。此外,潘X还参与了“某某购”平台的盗窃事实,这使得案件在共同犯罪认定和量刑情节方面变得复杂。
2018年开始执业的林岚青律师,作为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案件进入辩护阶段时介入。林岚青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民交叉领域相关案件400余件,专精于刑事案件。她接手案件后,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曾担任大连某检察院法律顾问的她,深知证据梳理对于案件的重要性。
林岚青律师仔细比对了各被告人的口供、资金流向记录以及相关的技术操作痕迹。在比对过程中,她发现潘X在整个犯罪链条中,仅仅是提供了银行卡并介绍他人参与,并没有参与技术开发或主导资金分配。这一发现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疑点,也为后续的辩护策略提供了重要依据。她还进一步调查了潘X的自首、退赃以及取得谅解等情况,补强了这些从轻情节的证据链。
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林岚青律师确定了从犯地位辩护、自首情节认定、强调退赃与谅解以及初犯与悔罪态度等法律路径。作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林岚青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明确指出潘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主张潘X的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林岚青律师处理此类刑事案件的一贯事实操作习惯是,先全面梳理证据,精准定位当事人在犯罪中的角色和作用,再深入挖掘各种从轻情节,以实现罪刑均衡。她不仅关注案件的法律效果,还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就像在这起盗窃案中,她积极协调潘X与被害单位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书面谅解,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