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捕捉证据疑点,锁定辩护关键
诊所经营者张X因荐药陷入假药罪追诉,家属委托李忠宝律师担任辩护人。李忠宝律师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长期从事侦查、法制相关工作,这培养了他对证据的高度敏感度和精准把控能力。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张X,细致梳理案件细节,重点关注“药品是否为假药”“张X是否明知为假药”两大核心争议点。凭借军旅生涯积累的证据把控经验,他敏锐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涉案安XX牛黄丸系假药,相关认定多为推断得出,这一疑点成为后续辩护工作的核心抓手。正是基于早年在边防部队严苛的证据审查训练,他才能迅速锁定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专业履职,厘清罪与非罪边界
作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忠宝律师亲自统筹本案全部辩护工作,结合张X系诊所经营者、无心涉罪的实际情况,将“厘清罪与非罪、推动不起诉”作为核心目标。他逐字逐句梳理全案卷宗,反复核查证据细节。同时,作为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裁判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有着系统性深耕。他撰写详实的法律意见书,明确提出张X的行为不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客观上指出证据不足,主观上说明张X无犯罪意图,且张X一贯守法行医,此次系无心之失,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刑法学核心理论在假药罪辩护中的应用》这篇被引率极高的论文里推演的证据审查模型,此刻成了他撕开对方证据链的手术刀。
党建引领,守护合法权益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李忠宝律师以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他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详细阐述张X的行医初心、无心涉罪的事实,系统论证本案证据瑕疵与主观无故意的核心依据。重点强调“不能将不知情的推荐行为等同于故意销售假药罪”,结合张X系诊所经营者、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影响,反复说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他始终坚守法治底线,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出过硬的专业素养与强烈的责任担当。
实操建议:
1.当事人遇到类似案件,第一时间如实向律师陈述案件细节,不要隐瞒任何信息,配合律师工作。
2.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证据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疑点,从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入手,寻找突破口。
3.对于主观故意的认定,要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动机、目的、背景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避免客观归罪。
4.与司法机关沟通时,要清晰、准确地阐述辩护观点,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争取司法机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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