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0年。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还担任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执业至今,高志博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还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
在交通事故领域,高志博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2024年1月20日发生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为例,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造成李X及2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这起事故涉及车辆租赁问题,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W又将车转租给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计827,715元。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工作。他提出,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把车租给W时查验过其驾驶证,后来W驾驶证注销未通知L,且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同时,他认为本案应当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看了大量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的民事判决书以及交警对L和W的询问笔录等。法院确认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责任认定,也明确了车辆租赁和转租的过程。法院认为,小X属于“好意同乘”,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没有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没尽到提醒义务。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还没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作为车辆出租中间人,转租车辆时同样没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存在过错。所以,虽然李X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但他已经在事故中死亡,L和W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相较于原告最初要求的80多万赔偿金,减少了九成。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高志博律师在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他通过开庭前深入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开庭中为当事人积极争取权益,为L争取到了非常有利的结果。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它明确了在车辆租赁和转租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车辆所有人有审查租车人驾驶资质的义务,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转租人同样需要审查实际驾驶人的资质。其次,对于“好意同乘”的情况,乘客自身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不能完全依赖驾驶人。再次,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准确的责任认定和合理的赔偿方案至关重要,律师的专业分析和辩护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公平的结果。最后,这起案件也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租车还是乘车,都要谨慎审查相关人员的资质,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众多且情况复杂。此类案件的普遍价值在于,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和赔偿标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能引导人们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交通状况的变化,交通事故案件可能会呈现出更多新的特点和问题,需要律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高志博律师在交通事故领域的成功经验,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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