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9月7日,原告杨与被告王、李签订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约定将杨的776,096元投资款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并且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但之后被告并未按照约定还款,于是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还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争议点一: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即工人工资和材料费未付清为由进行抗辩。法院查明,虽然协议约定付款条件为“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但该条件若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会违反公平原则,而且被告王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原告方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自己的权利无法实现。最终,法院认定付款条件已成就。
争议点二:利息计算标准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及违约金。法院依法将利息计算调整为一年期LPR四倍,因为违约金与利息合计超过法定上限,所以违约金不予支持。
争议点三:企信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法院在审理后,驳回了原告这一请求。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一是被告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分段以不同本金基数计算,自2020年5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是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三是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
法律建议
在类似的合伙转借贷案件中,大家要注意签订明确的协议,对付款条件、利息计算等关键内容进行详细约定。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账目记录和协议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对方以不合理理由拖延还款,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件总结
这起合伙清算转借贷的案件,最终原告杨的主要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成功追回了投资款及相应利息。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李超律师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能力。他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关系时格外从容。执业以来,李超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民间借贷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他在本案中能够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关键证据,找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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