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ZX曾有抢劫前科,此次又因涉嫌盗窃罪被追诉。他和废品回收站经营者LX共同作案,ZX潜入启东XX公司厂区,盗窃焊机电缆后销赃给LX,被盗电缆价值总计XXX元,属“数额较大”盗窃。20XX年X月X日二人被抓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审理期间还分别退缴了赃物折价款。
接受ZX委托后,顾浩律师开始了严谨的辩护工作。他先全面核查案卷材料,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价格认定意见等。从中精准梳理出ZX的从轻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审理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物折价款。同时明确ZX虽有前科,但距本次犯罪已逾20年,不属于累犯,仅属酌定从重情节。
接着,顾浩律师结合案情制定了“罪轻辩护、聚焦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争取主犯法定最低量刑”的辩护策略。因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罪辩护没有空间,所以核心聚焦量刑环节。
庭审中,顾浩律师围绕从轻情节逐一发表专业辩护意见。强调ZX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坦白情节明确;指出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宽处理条件;说明其主动全额退赃,社会危害性大幅降低;还提及前科发生于20余年前,与本次犯罪无直接关联,人身危险性已显著降低,请求法院综合考量,对ZX从轻处罚。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顾浩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于20XX年X月X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Z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被告人LX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千元;退缴在案的赃物折价款人民币XXX元,发还被害单位启东XX公司。
在法律上,有前科并不必然导致重刑,若犯罪嫌疑人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仍可争取从轻处罚。
判决下来后,ZX将判决书小心收起,或许他也感受到了顾浩律师为他争取权益所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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