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山东济南历城区,原告孙XX承包了被告李XX、山东XX公司名下xx三期8/9/10号楼的水电安装工程,xx置业公司是该项目的建设方。2018年XX月XX日,李XX与孙XX约定用xx置业公司抵账房(16xx02室+地下室)折价150万元抵顶工程款。然而,该房屋后续被处置无法交付,孙XX的债权落空,于是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要求xx置业公司、xx科技公司承担责任。
杨蕾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服务于山东济南地区。接手案件后,她从全案材料中锁定了以房抵债协议作为突破口。这份协议形成于2018年XX月XX日,为书面形式,内容是李XX与孙XX约定用特定房屋折价150万元抵顶工程款。
杨蕾律师毕业于宁夏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大额经济纠纷案件。她曾担任某大型建设集团的企业法务总监,熟悉企业合规管理、重大项目的风险防控及争议处理,这使她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能够从商业实质和经营者视角分析和解决问题,精准把握案件关键。
接案后,杨蕾律师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在审查以房抵债协议时,她发现协议中对于房屋无法交付时的处理约定不明确这一疑点。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她对协议条款进行了细致比对,同时调查了房屋被处置的相关情况。随后,她向法院申请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提交了证明以房抵债协议存在漏洞以及孙XX债权未实现的相关证据。
在2024年的公开开庭审理中,被告李XX、xx置业公司无正当理由缺席,杨蕾律师独立完成庭审陈述、辩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XX向原告孙XX支付工程款15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时驳回对xx科技公司、xx置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李XX全部承担。在结案前,杨蕾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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