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X原是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2020年1月至2024年5月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收支审核和财务人员管理等工作。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经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达数亿元,梁X因履职被牵连其中,违法所得二十余万元。案发后梁X虽主动到案,但仅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提起公诉。这一指控可能让梁X面临严重刑罚,极大影响其人身自由和未来生活。山东泰安金文律师于2019年开始在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了梁X的委托。
在案件受理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全面接待梁X及其家属,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凭借自身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对涉企刑事案件提前预判合规风险。她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梁X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及可能的法律后果,有效缓解了梁X及其家属的焦虑情绪,建立了信任的委托关系。同时,结合梁X的情况,提出了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
侦查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及时会见梁X。她对梁X进行心理疏导,详细解释法律条文、介绍办案流程以及告知提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通过与梁X深入交流,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随后,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坚决维护梁X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审查起诉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梁X进行证据核实。她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证据瑕疵和程序违法等问题。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围绕梁X仅从事财务辅助执行工作,未参与非吸核心决策与业务推广等情况,争取对梁X有利的结果。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山东泰安金文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梁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确认其从犯、自首、退赃、认罪悔罪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判处梁X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实现了大幅轻判。山东泰安金文律师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团队副主任等,还荣获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称号,其专业能力在此次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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