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司法领域,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名誉乃至生命。李学清律师,拥有三十余年刑事实务工作经验,其中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在证据攻防和策略博弈方面有着深厚的积淀。他所处理的这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便是其专业能力的生动体现。
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据此立案侦查,于2019年7月5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李学清律师作为委托辩护人,凭借其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迅速展开行动。他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在证据的迷局中快速定位核心要点。他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这与他三十余年深耕刑事实务,熟知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阶段关键节点的经验密不可分。他深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坚决主张“疑罪从无”原则。
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李学清律师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这一策略的运用,正是他以实战沉淀的博弈智慧优化辩护路径的体现。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李学清律师还严格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这体现了他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当事人权益的高度负责。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这起案件是证据辩护与程序把关成功的典型范例。李学清律师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了人权,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他所带领的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层次分明、协同高效,为案件的成功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资深律师主导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精准执行辩护策略,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
不起诉不是“侥幸”,而是证据规则的胜利。李学清律师以专业、细致、坚定的辩护,守护了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践行了他“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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