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问题往往是离婚纠纷的核心。原告高XX与被告吴XX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便是如此。吴XX曾婚内出轨并与他人生育子女,双方签署了相关协议。离婚后,高XX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得95%的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约341万元。这对于吴XX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经济压力,他急需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浙江嘉兴俞国锋律师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接受了吴XX的委托。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民商领域尤其是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同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也有大量实践。他秉持“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一直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
接受委托后,俞国锋律师迅速全面地梳理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婚内出轨保证书》及《婚内财产协议书》这两份“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高XX认为被告签署了协议就应按约履行,且被告有过错应少分财产。
针对原告的主张,俞国锋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一系列核心抗辩意见。他指出,“忠诚协议”属于情感道德范畴,法律并未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不能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直接依据。这一观点体现了俞国锋律师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对司法实践的精准把握。他曾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还在论文撰写方面多次获奖,这些荣誉都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
此外,俞国锋律师还提出,该两份协议系原告打印后,在晚上10点多要求被告签署,当时被告正处于“中风”治疗过程中,身体状况不佳,存在被迫签署的情形。这一细节的发现和提出,显示了俞国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严谨细致。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同时,俞国锋律师强调,被告在之前的离婚诉讼中已被判令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其过错行为已经得到了法律层面的惩戒,不应在财产分割中再次“双重处罚”。并且,原告主张的“贡献较大”缺乏充分证据支持,夫妻家庭分工不同,不能简单以经营直接贡献论处。
通过俞国锋律师扎实的法律论证和事实梳理,成功打掉了原告依据“忠诚协议”要求分得95%财产的核心诉求,将争议焦点拉回到法律规定的“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上来。最终,法院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婚内出轨保证书》及《婚内财产协议书》属于情感道德范畴,不能直接作为财产分割依据。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原告70%、被告30%的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核算,共同财产总价值约332.78万元,被告需支付原告补偿款等共计约173.29万元,远低于原告要求的95%(约323万元),成功为客户减少财产损失近百万元。俞国锋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客户解决了难题,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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