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5年11月25日,一位投保人在居住房屋内意外身亡,公安机关明确死亡原因为意外身亡。然而,当投保人法定继承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死亡原因系心跳呼吸骤停,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猝死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付。另一边,2025年1月,李X步行时被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受伤,虽交警认定驾驶员全责,但在索赔过程中也困难重重。
面对保险拒赔案,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的孙富强律师(执业证号:13416201610641917)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先梳理保险单、公安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核心证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是死亡性质认定与免责条款适用。庭审中,孙富强律师重点论证公安证明的法定效力,指出心跳呼吸骤停不等于猝死,还强调保险公司未履行现场勘查与死因核查义务存在过错,用完整证据链反驳保险公司免责抗辩,主张全额赔付。
处理李X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孙富强律师全面梳理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固定侵权事实、责任划分、伤残等级及各项损失金额。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赔偿标准精准核算损失,剔除不合理诉求,明确交强险优先赔付、精神抚慰金优先主张的诉讼策略,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
最终,保险拒赔案中,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理赔款3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李X的案件,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一次性赔偿李X各项损失共计166227.64元,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方依法承担。
普法提醒:普通人遇到类似保险拒赔或交通事故索赔的情况,首先要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保险单、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等。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可先与相关责任方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结语:从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孙富强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纠纷时,展现出了卓越的研判能力。在保险拒赔案中,他精准抓住案件争议焦点,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成功反驳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核算损失,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孙富强律师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婚姻家庭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尤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他总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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