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小洪律师于2014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四川讼和讼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领域。此次他接手的是一起多年滚动结算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A与被告XX是熟人,被告XX两次向原告A借款并约定利息,借款后长期未足额还款,双方多次结算并出具多份借条。被告XX陆续偿还部分款项后,剩余欠款经催收无果,原告A委托邓小洪律师团队起诉,要求被告XX返还剩余本金并支付合法利息。
原告A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双方多次结算后出具的多份借条以及被告XX的部分还款凭证,但缺失对真实欠款本息的准确核算。律师介入后,开展了精细化的证据梳理工作。以实际出借本金为基数,按照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逐笔核算应付利息与已还款项的抵扣顺序,剔除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的高利部分,从而还原出真实的欠款本息。
庭审中,被告XX抗辩借款已全部还清,后续结算借条未实际发生,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律师结合银行转账记录、多份借条形成过程、还款凭证等完整证据链,依法阐明双方真实借贷关系、结算逻辑及抵扣规则,指出被告XX已还款项应按“先息后本”法定顺序抵扣,剩余欠款真实合法。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关于本息核算的专业意见,以实际出借本金为基数,按法律保护利率核算利息,依法认定被告XX已还款项优先抵扣利息后,剩余未还本金数额,并支持自起诉之日起按法定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对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诉求予以合理调整。最终判决被告XX向原告A支付合法剩余本金及利息,诉讼费用按比例合理分担。
在处理这类复杂民间借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邓小洪律师采取了“以实际出借本金为核算基础、按法律保护利率上限计算利息、遵循‘先息后本’抵扣顺序”的方法论,通过专业的证据梳理和精准的本息核算,还原了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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