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孙X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人孙X赔偿各项损失92万余元。然而,被告人孙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了山东临沂的许仙凤律师代理上诉程序。许仙凤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超过11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在律师介入前,案件的证据状况较为模糊,对于事发经过的细节缺乏明确的证据支撑。许仙凤律师接手后,积极与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沟通,搜集到了关于事发经过的详细情况,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经过调查,明确了被害人刘X酒后因琐事对孙X产生误会,对孙X实施辱骂并欲用马扎及水果刀对孙X实施伤害,孙X报警后双方再次发生争吵进而发生厮打,争执过程中刘X头部着地,孙X对刘X实施了殴打,导致刘X重型颅脑损伤后死亡。
在程序过程中,一审法院认为孙X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许仙凤律师在辩护意见中指出,刘X酒后无故对孙X实施滋扰,对于本案的发生及冲突升级具有重大过错,在刑罚裁量上应当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刘X有谩骂及欲伤害孙X的行为,但均被他人制止且暴力程度相对较轻,对孙X造成的不法侵害、强度及危害程度尚未达到采取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不过,法院认可了律师提出的刘X存在重大过错这一观点,在量刑和赔偿上予以了考虑。
案件的最终结果与初始主张形成了鲜明对比。被害人家属最初诉请赔偿各项损失92万余元,而法院综合现有证据和庭审查明的事实,确认刘X亲属的经济损失为46908.7元,因被害人刘X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根据双方责任的划分,上述损失应由孙X按照60%的赔偿比例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X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8145.22元。刘X家属所诉超出部分及其他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被告人孙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另一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刘X因故意伤害致魏X轻伤二级,经许仙凤律师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检察院决定对刘X不起诉。
收尾:被害人家属最初索赔的92万余元,与法院最终判赔的28145.22元,这一巨大差距背后,是许仙凤律师对案件证据的细致搜集和专业的法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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