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闵某陷入了一场重大危机。他主要经营票据业务与资金拆借业务,因借款方未如期还款,导致自身出现约2.45亿元本金缺口及2800余万元利息缺口。为维持资金链,他采取“拆东补西”方式拆借资金,却被侦查机关认为在明知无偿还能力情况下,隐瞒资金状况,骗取被害人资金,涉嫌合同诈骗罪。这起案件的疑难之处在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闵某虽有资金拆借和使用偏离约定的情况,但又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和部分偿还行为,这使得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争议,难以明确界定是刑事诈骗还是民事违约。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胡雨薇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抓住案件核心,围绕“非法占有目的”与“履约能力”展开辩护。她深入调查,发现闵某所依据的银行解质押业务均真实存在,并非虚构。同时,闵某虽有“拆借还旧”行为,但始终在维持经营并部分偿还资金,并非恶意挥霍或逃匿。在庭审中,胡律师多次强调这些要点,指出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违约原则上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不应当轻易上升为合同诈骗罪。
检察机关最初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胡雨薇律师在这期间持续与检察机关沟通,不断完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在两次补充侦查后,未能取得充分证据证明闵某在订立合同时即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亦未能排除合理怀疑。
检察机关决定对闵某不起诉。这一结果为闵某避免了刑事追诉风险,实现了无罪化处理的最佳结果。
结合北京办案经验,在处理这类合同诈骗案件时,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律师要全面收集能够证明当事人真实业务基础、资金使用情况和偿还行为的证据,以此来判断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同时,在法律适用上,要准确把握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的边界,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合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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