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的柴昊然律师接手了一起建工类合同纠纷案件。柴昊然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执业时间不长,但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柴昊然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其中建工类合同案件占比约30%,他在民事和刑事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案件中,原告四川省有限公司与被告彭X于2019年12月10日签订了《内部钢筋制安分包协议书》,并随后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原告主张双方所签协议因彭X无相应资质应属无效,请求确认相关协议无效,并要求向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46385.77元,同时让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彭X认可协议无效,但辩称已实际完成的施工部分应按约定进行结算,并提出反诉,认为原告拖欠其工程款和利息、留守工地费用、机械费等共计724370.885元,要求原告支付相关费用。第三人杨X称不清楚案件情况,仅表示参与了项目。
柴昊然深知建工类合同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他深入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等核心争议点。在办案过程中,他仔细梳理工程签证、结算报告、施工日志等关键证据。他明白,证据是支撑当事人诉求的关键,只有把证据链梳理清晰,才能在法庭上有力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被告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和反诉,法院均予以准许。经过鉴定程序后,案件于2025年9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柴昊然在庭审中,凭借对建工行业规则的深刻理解,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被告彭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四川省有限公司与被告彭X之间签订的《内部钢筋制安分包协议书》、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款项420799.45元及利息,还需支付鉴定费28000元,同时驳回被告彭X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柴昊然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付出和对行业规则、证据特点、裁判口径的精准把握,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行业同仁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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