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嘉兴XX公司与昆山市XX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昆山市XX公司未自觉履行义务,嘉兴XX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价款、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及案件受理费。昆山市XX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等后,逾期未履行且未报告财产,也未按传票要求接受调查。
此时,胡多兵律师接手此案。他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合同买卖案件占比约70%。胡多兵首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昆山市XX公司的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进行查询,发现登记在该公司名下有一辆苏E×××××小型汽车,于是办理了相应的查封手续,但未实际扣押车辆。这一动作发现了车辆这一财产线索,但因未实际扣押,对后续执行财产的获取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需进一步想办法找到车辆并扣押。
胡多兵凭借比对过上千份相关文件的经验,仔细审查相关合同与文件,试图锁定一些关键日期,以确定债务产生和履行的时间节点,从而更好地计算利息等费用。他发现合同中的一些日期记录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通过与相关业务人员沟通、调取业务往来的邮件等方式进行验证。这一发现让胡多兵意识到在利息计算等方面可能存在争议,后续策略上需要更精准地确定日期来维护嘉兴XX公司的权益。
之后,胡多兵向法院申请事项委托被执行人注册地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事项调查,然而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胡多兵作为曾担任嘉兴市XX区2017年度普法宣讲团队骨干成员、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深知在执行案件中多方调查的重要性。他还尝试调取双方业务往来的微信记录,发现其中有关于付款协商的内容,但部分记录因时间久远存在缺失。通过与微信官方沟通等方式进行验证,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及协商情况的证据,对后续可能的和解或进一步执行策略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由于案件涉及业务可能受天气等因素影响,胡多兵申请气象数据,查看是否存在因恶劣天气导致业务停滞等情况,以判断是否对债务履行有影响。调查发现某段时间的恶劣天气可能影响了部分业务进度,这一情况在后续分析债务履行情况时可作为参考因素。
胡多兵还申请调查令调取入库系统数据,发现入库记录与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存在差异,通过与仓库管理人员核实等方式进行验证,这可能影响到价款的计算,后续策略上需要重新核算价款。同时,调取考勤记录,发现部分员工在关键时间节点的出勤情况异常,这可能与业务开展情况相关,进一步影响债务的产生和履行情况。
最后,对于一些有争议的文件笔迹,胡多兵申请笔迹鉴定,以确定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最终,因被执行人昆山市XX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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