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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王策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王策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中,2022年6月1日,一位高龄老人在被告洗浴场所消费,结账换鞋途中因大堂台阶设置不当踩空摔倒,致左侧股骨颈骨折,行全髋关节置换术,构成九级伤残。被告辩称已尽安全警示、提示义务,但经审理查明,台阶仅贴反向文字提示与灯带,无立式警示牌及专人提醒,不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
常见的错误做法是,伤者及其家属可能会与场所经营者私下协商,但由于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往往无法争取到合理的赔偿。还有些人可能会选择忍气吞声,放弃维权。
正确的应对步骤是,伤者在受伤后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证据。同时,要收集现场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等,以证明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之后,可以与场所经营者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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