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媒体报道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嫌疑人利用虚拟币转移诈骗赃款,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据权威媒体消息,公安机关最初认定涉案转移赃款金额高达190万元,若以此金额认定,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刑。该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嫌疑人对赃款性质的主观明知程度、涉案犯罪所得的准确金额认定、是否存在加重处罚情节以及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有效论证与采纳。
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价值十万元以上为起点。在这起案件中,若嫌疑人被认定主观上明知是诈骗赃款且涉案金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将面临较重刑罚。但如果能证明嫌疑人主观上并非明确知晓系电信诈骗赃款,且涉案金额未达“情节严重”标准,那么量刑会相对较轻。
结合江西鼎来律师事务所在江西地区的办案实践,该所曾办理过一起类似的利用虚拟币转移电信诈骗赃款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M因帮助他人将诈骗赃款兑换为USDT并转移,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最初认定涉案转移赃款金额高达190万元。鼎来律所刑案团队主办律师全程参与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阶段辩护。在侦查阶段,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开展针对性法律辅导,引导当事人客观陈述案件事实,避免不利供述;针对公安机关最初认定的“190万元涉案金额”及潜在的“情节严重”认定风险,向侦查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推动侦查机关规范取证,未将加重处罚情节纳入侦查结论;引导当事人主动配合侦查工作,固定“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等酌定从轻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190万元涉案金额存在资金混同、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提出涉案金额仅为18万元左右的核心辩护意见;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论证被告人仅为概括性明知,主观恶性远小于典型的主动转移赃款犯罪,推动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未对本案认定“情节严重”;协助当事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与检察机关就量刑建议进行充分协商。在审判阶段,律师围绕主观恶性、涉案金额、量刑情节等核心辩点展开辩护,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属于从犯地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遇到类似案件时,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配合律师开展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固定有利情节。
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为防范此类法律风险,在日常生活中,若收到不明来源的资金转账,要谨慎核实资金来源,避免因不知情而卷入犯罪活动;一旦发现自己可能涉及相关案件,应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与他人进行经济往来时,要保留好相关的交易记录和凭证,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这起热点诈骗案件引发了社会对刑事法律问题的关注,也凸显了公众提升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江西鼎来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刑事法律领域的动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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