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票据追索权纠纷的起因是,湖北XXX公司通过合法背书转让拿到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不少。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7月23日,公司按期提示付款,却遭遇承兑人账户没钱,款没拿到。公司起初觉得这就是正常的商业纠纷,只要走法律程序,问题不大。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公司自己尝试解决,却毫无头绪,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收集证据、理清法律关系,公司上下都很焦虑,担心这钱是不是就打水漂了。
后来,公司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的丁晓霞律师。丁律师执业多年,承办过超400件合同纠纷案件,经验丰富。
丁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合同、清单等能证明公司基于真实交易取得票据的材料至关重要。这些被公司之前忽略的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丁律师围绕这些细节制定策略,指导公司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收集汽车配件买卖合同、销货清单、入库通知单,证明公司是合法持票人;准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打印件,佐证票据记载完整、背书连续;打印票据追索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提示付款被拒付的事实及追索流程,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中,青岛XXX公司提出“非合法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间提示付款”等抗辩。丁律师逐一回应,用真实交易凭证和连续背书记录,证实公司合法取得票据,具备持票人资格;提交电子汇票系统提示付款记录,证明在到期日当天就发起提示付款,符合法定程序;明确公司已通过电子系统发起线上追索,履行了追索义务,有权向背书人主张权利。两被告及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丁律师充分陈述事实、出示证据、阐释法律依据。
最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采纳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和第三人连带给付公司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和第三人承担。公司一开始极度紧张,担心败诉,听到判决结果后,长出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交易时留存合同、清单等凭证,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第二,票据提示付款要按法定程序操作,并保留记录。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别慌,关键细节可能扭转局面。在这个案子里,丁晓霞律师抓住真实交易凭证等细节,为公司制定策略、收集证据,成功追回票据款,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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