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大型住宅项目中,原告XX建筑施工企业与被告XX房地产公司签订住宅项目施工合同。原告承建多栋住宅楼、车库及配套工程,包工包料,按固定单价计价,合同明确了工期、质量标准、付款节点及质保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施工,完成了主体、二次结构、装饰装修、配套工程等全部内容,工程几年前就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
然而,工程交付后,被告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原告无奈提起本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被告随即提起巨额反诉,主张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原告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扣款不合理、维修费用巨大,要求原告赔偿损失、返还超额款项。
付红亮律师,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他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精准击破反诉。
在质量抗辩方面,付红亮律师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已过质保期,质量主张无依据;维修费用系开发商自行改造,与施工质量无关。在工期抗辩上,他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证明工期延误系开发商责任,原告无逾期。对于未完工程抗辩,付红亮律师提交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原告已完成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无未完项目。在扣款抗辩中,他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无合同依据、无原告确认,系开发商单方行为,不应扣除。
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被告的反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反诉全灭。
在法律上,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若无新的证据证明质量问题,施工方一般无需承担责任;工期延误需看责任归属,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施工方无需担责。
案件结束后,施工方顺利推进工程款的主张。付红亮律师的代理成果,为施工方解决了后顾之忧,也为类似建工反诉纠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妥善保存,成为付红亮律师执业生涯中又一个成功案例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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