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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原告因承包棚户改造工程与实际施工人合作完成钢管脚手架施工。工程结算后,对方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117867.5元未付,经多次催告仍以总承包方未付款为由推脱。原告委托罗心艳律师起诉,要求挂靠的建设公司与实际施工人共同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被告抗辩原告无施工资质,建设公司称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不应担责,第三人称非适格当事人。
执业两年的罗心艳律师在梳理证据时停住了——她此前处理过数十起建工合同案件,深知施工资质和挂靠关系是此类案件的关键。罗心艳迅速收集《结算单》《欠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核心事实,查实挂靠关系和实际施工人的职务身份。
罗心艳有一套“证据梳理三步法”。第一步,收集与工程结算、款项支付相关的证据,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第二步,核实实际施工人与被挂靠公司的关系;第三步,针对被告抗辩准备对应证据和法律依据。该方法已应用于20余起建工合同案件,多数案件原告核心诉求得到支持。
庭审中,罗心艳围绕证据质证辩论,证明原告完成施工且结算合法有效,指出合同无效被告也应补偿工程款,强调二被告的连带付款责任。最终,法院认定关键事实,支持原告支付工程款的诉求,驳回逾期利息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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