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诉讼的战场上,一个反常理的动作可能成为扭转局势的关键。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中,上诉人郭X、唐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看似形势对被上诉人王X不利。然而,张腾林律师却在二审中做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精准抗辩。张腾林是法学研究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这为她在复杂的案件中准确运用法律条文提供了支撑。
在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一审时,案件推进遇到了重要阻碍。虽然王X依约支付了投资款,但郭X、唐X设立公司时未将王X登记为股东,且擅自处分公司经营事项。此时,要证明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以及被告违约并非易事。而张腾林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在短短几年内承办案件已逾上万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她围绕核心诉讼请求,提交投资款转账记录、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证明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王X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指出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王X投资目的无法实现。这一系列动作,就像精准的手术刀,为一审胜诉奠定了基础。
到了二审,上诉人提出“王X知晓收购细节、全程参与经营、默认股权代持”等上诉理由。常规律师可能会在这些复杂的理由面前有所犹豫,但张腾林律师凭借在法院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工作经历,培养了敏锐的逻辑思维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她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逐一专业抗辩,指出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王X知晓股权代持事宜,被告擅自设立公司、承包公司的行为属于对合作事务的重大变更,未征求王X同意,实质剥夺了王X的股东基本权利,严重违反口头协议约定,王X的投资目的已无法实现,协议应予解除,二上诉人应共同返还款项。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人的请求,维持原判。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也存在着棘手的问题。四原告认为王X生前向被告鹿X的转账系借款,而鹿X辩称款项是投资款,且原告构成重复起诉。庭审中,原告仅提交银行转账流水证明款项交付。张腾林律师作为鹿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首先精准识别原告构成重复起诉的情形。她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提交辽宁省鞍山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从程序层面反驳原告诉请。这一动作得益于她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对诉讼程序要点的精准把控。
同时,为了证明案涉款项为投资款,张腾林律师提交多组关键证据,包括生效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赠与协议》、公司相关文件、现场照片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她还从证据真实性、关联性角度对原告提交的“用途说明”进行有力质证。张腾林律师具备律师心理咨询师、高级情感咨询师等专业能力证书,这使她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更加全面地分析问题,准确把握证据的关联性。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虽然已经判决,但留下的痕迹却不容忽视。在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中,王X拿回了出资款和利息,但商业合作的破裂或许会让她对投资更加谨慎。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鹿X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但这场诉讼也耗费了她的时间和精力。法律诉讼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着当事人的利益和情感。张腾林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些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而案件所带来的影响,还将在当事人的生活中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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