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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林XX陷入了一场棘手的买卖合同纠纷。他向被告马XX经营的鞋厂供应鞋盒,结算后被告马XX出具欠条确认92000元未付货款,虽支付部分但仍有55500元未还,被告李XX也对欠款予以追认。然而,两被告经催告后拒不支付,在案件审理中还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让原告的维权之路充满阴霾。
此时,这份棘手的案件交到了来自浙江台州的陈秋秀律师手中。2023年开始执业的陈秋秀,在法律行业已深耕8年多,累计办理案件超过100多件,有着丰富的债权债务案件处理经验。她深知在这种情况下,证据和法律依据是胜诉的关键。
接受委托后,陈秋秀律师快速行动起来。她精准锁定责任主体,明确诉求方向。重点核查欠条及欠款追认情况,清晰地明确了被告马XX作为原鞋厂经营者的付款责任,以及被告李XX的追认责任,将两被告确定为共同还款主体,为诉求主张找准了方向,避免了遗漏责任方。
面对两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形,陈秋秀律师精心整理欠条、结算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庭审中,她清晰地向法院阐述原告的履约情况以及两被告的违约事实,强化了证据效力,确保法院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也能全面查清案件事实。
陈秋秀律师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精准适用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55500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在陈秋秀律师的努力下,原告成功全额追回了被拖欠的货款及利息,其合法债权得到了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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