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苏州XX公司承接被告一开发的装修工程,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结算,然而被告一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大额工程款逾期未付。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告起诉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但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此前案件推进的困境在于,如何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充分举证以支持原告的诉求。若证据梳理不全面、举证不充分,很可能无法让法院支持原告主张的工程款、逾期利息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
破局的关键,在于有专业律师能全面梳理证据,确定清晰的诉讼思路,并在庭审中合理举证质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这正是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所擅长的。
2019年开始执业的陈明祥,是安徽铜陵地区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也是铜陵市律师协会会员。他拥有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还持有三级律师证书、税务师证书、经济师证书(财政税收方向),是当地少有的具备“法律+财税”复合背景的专业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这起恒大系工程欠款维权案中,陈明祥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竣工验收资料、工商档案等核心证据,确定了诉讼思路与请求。在二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他依法参与庭审,充分举证质证、发表专业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一支付原告工程款2289万余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原告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该金额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明祥律师秉持“法律是骨架,财税是血肉,专业融合方能提供有生命力的服务”的执业理念,能够从法律、财税、经济多维度为客户提供精准解决方案。他擅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解释复杂的法律与财税问题,沟通高效,亲和力强。无论案件大小,他都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敬业精神,全力以赴,力求完美,也因此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同行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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