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内容
2022年10月9日,周口市XX的被害人刘X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X名下银行卡。经侦查,2022年10月以来,万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按指示提供本人及他人共5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还利用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万X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
公诉机关认为,万X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银行卡等协助资金流转,涉案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予以批捕并起诉。
万X面临着被逮捕羁押以及可能被判处实刑的风险,一旦被判处实刑,其生活和家庭将受到严重影响。
律师策略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X,迅速制定分阶段辩护策略。
一是确认万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二是动员家属三日内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促成从轻量刑情节;三是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庭审交锋/关键抗辩
在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认为万X涉案金额较大,有逮捕必要。律师回应称:“万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且主动退赔、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较低,不符合逮捕的必要性条件。”通过有理有据的阐述,强调万X的情节符合不批捕的要求。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起初对适用缓刑持谨慎态度。律师提出:“万X具有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多个从轻情节,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律师的缓刑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该量刑建议。本案取得缓刑判决的结果,为当事人保住了自由。
律师总结/本案意义
本案在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不利条件下,凭借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情节、积极促成从轻量刑情节、及时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的能力,最终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充分展现了在涉银行卡类犯罪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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