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常州市,原告为一名外籍未成年人,其父母离婚后,被告未按离婚协议足额支付抚养费。原告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抚养费980万元。被告则辩称离婚协议约定的款项包含抚养费与生活费,未明确份额,且自身未违约。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涉外抚养费的大额分割与支付问题。
尹涛律师自2016年开始在江苏省常州市执业,进入律师行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他从全案材料中锁定离婚协议作为突破口。这份离婚协议签订于原告父母离婚之时,以书面形式呈现,内容包含了双方关于抚养费等相关费用的约定,但未明确区分抚养费与生活费的份额。
尹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他深耕于婚姻家庭领域,已成功办理婚姻家事相关案件数百件,尤为专精于离婚案件。在处理本案时,他深厚的婚姻家事领域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涉外抚养费纠纷的法律要点和争议焦点,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尹涛律师接案后,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梳理离婚协议、支付记录、身份及涉外证据材料。在梳理过程中,他发现离婚协议虽未明确抚养费份额,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仔细比对支付记录与协议约定,发现被告存在未足额支付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明确抚养费份额,他向法院申请对离婚协议中费用性质进行认定,并提交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案例作为证据。
法院审理认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法院确认2000万元中1000万元为抚养费。结合履行期限与已付款项,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截至2022年X月XX日的抚养费240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结案前,尹涛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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