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在这起典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是小区的物业公司及多名受害业主,被告是一位私改车库的业主。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对电梯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
最初,原告方掌握了一些证据,像现场照片、违章整改通知书、电梯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维修发票、微信沟通记录等,但缺乏能直接证明被告行为与电梯损坏存在因果关系的关键证据。
杨连东律师介入后,迅速固定了已有证据,完整还原了被告私自改造、损坏电梯、拒不赔偿的全过程。针对被告当庭提出的“不是我损坏”“电梯系物业人为破坏”“费用过高”等多项抗辩,杨律师逐一梳理事实、严密对应证据。从法律层面清晰证明,被告的违规挪动行为与电梯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主观存在明显过错,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对证据进行质证,提出各种反驳理由。但杨连东律师以扎实的证据链与清晰的法律逻辑进行回应。他围绕侵权责任构成、损害结果、费用合理性、责任主体四大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强调被告为一己私利擅自改动公共设施,不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更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利,电梯维修费用真实、必要、合理,依法应由侵权人全额承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杨连东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物业公司赔偿5600元,向五位受害业主每人赔偿500元,合计81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杨连东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第一时间固定已有证据,全面还原事件过程。面对对方的抗辩,会逐一梳理事实、对应证据,从法律层面证明责任归属。同时,围绕案件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以扎实的证据链和清晰的法律逻辑回应对方的反驳。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