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廖XX与杨XX于2019年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里明确约定:廖XX分得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房屋一套;杨XX应向廖XX支付现金人民币500,000元,于两年内付清;该房屋剩余的银行按揭贷款330,000元由杨XX负责偿还。然而,离婚后杨XX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应付款项及房屋贷款均未依约履行。2024年,廖XX为子女教育出售该房屋时,自行垫付结清了剩余银行贷款本息共计211,954.74元。廖XX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都燕果律师及团队向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XX支付拖欠的补偿款及自己垫付的房贷本息。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杨XX是否拖欠补偿款及具体金额
廖XX主张,根据离婚协议,杨XX应支付500,000元补偿款,但只支付了部分,尚欠374,500元。杨XX则对欠款金额提出异议。法院经审理查明,有款项支付凭证等证据可以证明杨XX支付的金额,结合离婚协议约定,认定杨XX尚欠廖XX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374,500元。
焦点二:廖XX垫付的房贷本息应由谁承担
廖XX认为,按照离婚协议,房屋剩余银行按揭贷款应由杨XX负责偿还,自己垫付的211,954.74元房贷本息理应由杨XX承担。杨XX对此提出异议。法院通过审查《离婚协议书》的约定、银行结清证明以及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等证据,认定根据协议约定及公证书内容,廖XX为出售房屋而垫付的银行按揭贷款本息211,954.74元,应由杨XX承担。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都燕果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廖XX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杨XX需向廖XX支付款项共计586,454.74元,并承担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法律建议
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一定要明确各项条款,避免模糊不清。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协议等。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拖延,以免证据缺失或超过诉讼时效。
结尾
本案中,廖XX在离婚后遭遇前夫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通过都燕果律师的专业代理,最终成功追回了大部分款项,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丰富经验。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本案中,他全面收集并严谨组织了离婚协议、转账记录、银行凭证、公证书等关键证据,准确把握了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合同属性,庭审中针对对方抗辩能够迅速、精准地进行反驳与说理。正是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他才找准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成功说服法院作出了对委托人有利的判决。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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