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至20XX年期间,张XX和李X是朋友,李X以生活困难为由多次向张XX借款。张XX为筹集款项,通过网络贷款及银行贷款的方式,陆续向李X出借共计327483元。然而,李X仅偿还了594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经张XX多次催要,李X始终拒不偿还。协商无果后,张XX委托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马云航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李X偿还借款本金327483元及对应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庭审中,李X对借款本金数额提出异议,辩称记不清具体借款金额,且认为张XX的银行贷款与己无关。马云航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协助委托人梳理案涉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马云航律师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案件,同时在民商事争议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办理这起民间借贷案件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他深知证据对于此类案件的重要性,所以在梳理证据时格外细致。他会逐笔核对转账记录的时间、金额,与聊天记录中的借款表述一一对应,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这种严谨的工作方式得益于他长期坚持的务实执业作风,以及对每一个案件都全程跟进、精益求精的态度。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张XX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导致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X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其已偿还的款项应认定为偿还本金,最终核定李X尚欠张X借款本金285333元。同时,法院认定案涉款项于20XX年X月X日视为到期,李X应自20XX年X月X日起,以28533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张X支付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在开庭前,马云航律师还补充提交了一份关于李X还款情况的详细说明,进一步明确了还款金额和时间。
马云航律师处理此类民间借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梳理证据链再明确法律适用”的方法。他会先固定核心书证,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和实际出借金额。然后,精准把握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不同的法律情形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他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争议领域,典型客户类型包括涉及经济犯罪的嫌疑人以及有民商事纠纷的当事人。他始终坚守律师执业准则,用专业与责任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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