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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想尽办法赢下官司。但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的张晨阳律师,却有着不同的执业理念。
在一个盗窃罪案件中,被告人王X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X携带家用改锥盗窃共计218612.5元,被人抓获后已退赔受害人119055元,且到案后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积极认罪认罚。张晨阳律师作为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她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类案检索,找到一个用撬棍、螺丝刀等工具实施入室盗窃共60万元,且无任何退赃退赔行为的案例,该案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张晨阳律师依据“罪刑罚相适应”原则,提出王X携带的改锥不属于“携带凶器盗窃”,一审量刑过重的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改判王X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虽然官司胜诉了,但整个过程中,王X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双方都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一个离婚纠纷案件中,委托人与女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委托人提出多项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张晨阳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精准制定诉讼策略。在法院调解阶段,她秉持委托人核心权益,就房产归属等关键问题与对方协商博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基本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这种调解结案的方式,不仅高效解决了纠纷,还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各方都比较满意。
张晨阳律师认为,“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以最恰当的方式解决问题,减少当事人的痛苦和损失。她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践行着这一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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