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XX月XX日,在浙江杭州,原告(女,汉族)与被告(男,汉族)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代持公司23%股份,被告承诺原告年薪保底8万元。2020年1月,原告离职后,被告却拖延办理股权变更,还以办理变更为由要求原告垫付7000元,然而始终未完成变更。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均无果而终。
自2014年执业至今的吴俏俊律师,作为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的一员,服务于杭州地区。当原告委托吴俏俊律师处理此案时,她拥有吉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的优势便发挥了出来。她接手案件后,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查阅原告提供的合作协议。吴俏俊律师在12年的执业生涯中,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她深知协议内容的重要性。在查阅协议时,她发现协议中对于代持股的权利义务、年薪承诺等条款约定得较为清晰,这为后续的维权提供了基础依据。
接着,吴俏俊律师开始逐一审查其他关键证据。她仔细比对工商截图,确认原告代持股份的事实;认真查看聊天记录,从中梳理出原被告关于股权变更和垫付费用的沟通情况;对转账凭证进行逐笔核对,确定原告垫付7000元的真实性。在审查过程中,她发现被告在原告发函要求履行义务后未作任何回应,这一疑点让她敏锐地意识到可以以此来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
吴俏俊律师作为钱塘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确定了主张被告违约并解除协议的法律路径。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等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梳理代持股委托关系,认为案涉《合作协议》本质为代持股委托合同,原告有权行使任意解除权。
吴俏俊律师处理此类代持股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贯事实操作习惯是先固定协议内容和履行情况,再通过律师函等方式固定解除事实,最后提交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她注重将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件相结合,以务实高效的方式推进案件进程,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