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必成是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黄石律协第四届惩戒委员会成员。执业至今,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
从2021年开始执业以来,刘必成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实战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他为众多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权利全力辩护,成功推动罪名变更、降低当事人刑期,还促成缓刑适用。在债权债务与民商事纠纷方面,他处理各类合同、经济纠纷,保障客户财产安全与交易稳定。在劳动纠纷中,他平衡劳资权益,化解用工矛盾。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进一步了解刘必成律师的专业能力。
第一个案例是林X诉明X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24年10月24日清晨,原告林X的父亲(死者林XX)在某居民小区道路内,被被告明X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并碾压,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经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判定事故成因,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被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死者林XX作为精神残疾人士,其监护疏于管理,自身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应承担事故的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意图大幅降低赔偿金额。原告林X在父亲不幸身故后,面临责任不明、赔偿无着的困境。刘必成律师团队仔细分析了事故证明、现场情况、死者特殊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研判认为机动车驾驶员在居民小区内未尽到高度的安全注意义务,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关键原因。他们代理原告林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庭审中,围绕事故责任划分这一核心焦点,刘必成律师与被告及保险公司展开激烈辩论,指出事故发生在居民小区内部道路,机动车通行时仍负有最高的安全注意义务;被告明X作为驾驶员,在行驶时“未仔细观察道路情况”,其过错行为是导致碾压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死者虽身有残疾且在道路上坐卧,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有主动追求损害的故意,其行为与驾驶员未尽注意义务的过错性质与对结果的原因力大小不同,主张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刘必成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明X承担60%的赔偿责任,死者林XX自负40%的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原告林X支付赔偿款共计人民币297675.46元,并驳回了保险公司关于其不承担责任及死者应负主责的抗辩意见。
类似的处理思路,也在另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中得到验证。被告人刘XX在2025年5月6日晚,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某市某路段时,与被害人推行三轮车发生碰撞,致被害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刘XX血液酒精含量达161.06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刘XX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最终获得被害人近亲属书面谅解。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刘XX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刘必成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围绕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发表辩护意见,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刘XX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基于其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三年。
在这两个案例中,刘必成律师发挥了独特作用。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他在缺乏权威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利开局下,主动出击,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实施办法,构建有利于委托人的责任分析框架,精准抗辩,扭转局面,最大化当事人利益。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中,他及时核实案件细节,确认从宽情节,围绕缓刑适用条件组织辩护意见,与相关部门专业沟通,协助达成赔偿协议,说服法院采纳辩护观点,实现刑罚的轻缓化处理。
这两类交通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其普遍价值在于提醒人们在交通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注意安全。对于同行来说,刘必成律师处理案件的思路和方法值得借鉴,要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对于当事人而言,遇到类似案件时,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必成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真诚待客、严谨办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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