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王XX与被告周某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为8500元。然而,被告提前解约,并且擅自拆除了房屋墙面、地砖等装修设施,还搬走了床架床垫。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及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律师费等费用。被告则辩称已超额支付租金,装修及更换家具属于增益行为,提前解约并无主观过错。郑捷峰律师介入此案后,首先仔细查阅了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查看合同中对于提前解约、装修设施处理等方面的约定。
郑捷峰律师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他曾担任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这种在专业机构的任职经历,让他在审查案件时更加注重对证据的全面收集和分析。在本案中,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视角,不仅关注合同约定,还对被告提前解约的原因和动机进行了深入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最终,广东省珠海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在开庭前,郑捷峰律师补充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房屋现状照片等关键证据,进一步证明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装修、提前解约构成违约。法院明确被告应承担支付租金占用费、律师费等违约责任。通过郑捷峰律师的努力,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郑捷峰律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严格依据合同约定,梳理各项权利和义务。同时,注重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像本案中收集微信聊天记录、房屋现状照片等。他还会明确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合理主张律师费等维权成本。郑捷峰律师的执业领域集中在民商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人事、企业化债等民事业务,以及刑事辩护、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企业破产重整等非诉讼业务,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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