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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X犯强奸罪,公诉机关给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李X在案发当晚现场否认犯罪,面临着较重的刑罚。此时,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送到了江苏无锡的律师邹炳昂手中。2018年开始执业的邹炳昂,长期深耕无锡、江阴地区,承办案件已逾千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邹炳昂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了到案经过。他发现李X虽在现场否认,但在派出所首次讯问时即如实供述,且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前两次犯罪事实。凭借多年处理刑事犯罪案件的经验,邹炳昂意识到这属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在辩护过程中,邹炳昂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指出被告人李X在公安机关审查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李X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本案未使用暴力、胁迫手段。
最终,尽管法院基于犯罪次数和社会危害性未采纳缓刑建议,但采纳了邹炳昂提出的坦白、赔偿谅解等全部从宽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作出了公正判决。原本面临三年有期徒刑的李X,因邹炳昂的专业辩护,获得了从轻处罚,案件实现了从不利到有利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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