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4月17日,一艘准备将物资运往朝鲜的船舶,在烟台市芝罘区芝罘XX装载货物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扣。经查,涉案货物共计715余吨,其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钢板、槽钢、钢卷等共687.3吨,蒸笼等普通货物27.7吨。被告人鲁某某因参与此次走私活动,被公诉机关指控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且情节严重。
原来,一名朝鲜籍人员联系并雇佣被告人杨X安排船只运输,杨X又联系了鲁某某,鲁某某安排毛某办理租赁仓库等事宜,安排楼某与杨X对接。方X承揽运输业务,租赁船舶并组织运输。案发后,鲁某某退还杨X预付运费50万元,并在审理中退缴违法所得2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鲁某某构成犯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鲁某某找到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的庞世伟律师。庞世伟律师执业10年,深耕山东烟台,专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他与同事汪XX律师一同为鲁某某辩护,提出了多方面的辩护意见。他们指出,本案系犯罪未遂,因为涉案货物在装船过程中就被查获,尚未实际运出境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鲁某某系从犯,他受他人雇佣参与犯罪,仅负责部分事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鲁某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诚恳;他还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鲁某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法院最终全面采纳了辩护人的主要意见。认定全案系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认定鲁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结合鲁某某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无前科等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这一结果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一致,且成功适用缓刑,使鲁某某免于实刑羁押。
除了这起走私案,庞世伟律师还办理过许多其他案件。比如在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邹X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39mg/100ml,远超从重处罚标准。庞世伟律师强调邹X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促使公诉机关和法院在法定从重框架内采纳了较轻的量刑建议,判处拘役四个月。在重婚、诈骗案中,被告人于X某被指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庞世伟律师通过对证据的逐笔核对和质证,将公诉机关指控的126万余元诈骗金额核减至76万余元,还争取到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下限处刑。
案件结束后,鲁某某恢复了正常生活,他对庞世伟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十分感激。庞世伟律师依旧在自己擅长的刑事和民商事领域,为更多当事人提供着专业的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执业理念。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