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民交叉案件的罪名边界界定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张某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过程。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指出其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民事范畴。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市检察院复查维持决定。此案例体现了律师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准确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的能力。
批捕阶段的证据阻断与程序阻击
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提供多张银行卡及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多且获利4000元。李鉴春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介入会见,确认万X为从犯、初犯、偶犯,无前科。动员家属退赔8000元,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展示了律师在批捕阶段通过及时介入、促成量刑情节、提交专业意见,有效阻断羁押程序的能力。
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协商空间与纠正路径
在万X案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持续跟踪案件进展,结合万X悔罪表现,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该量刑建议。此过程体现了律师在认罪认罚框架下,紧密结合初犯、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精准协商量刑,为当事人争取轻缓化处理的专业能力。通过全程跟进与阶段衔接,将审前辩护效果延伸至量刑阶段,实质影响案件处理进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