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并不少见,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就像本案,2018年5月17日,温某向游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游某当日转账支付。后来游某因无力偿还对刘某的债务,于2019年9月4日将对温某的债权转让给刘某,并通知了温某。然而温某却拒绝偿还借款本息,坚称该款项是游某代陈某偿还给自己的,借条也是受胁迫所写。很多人在遇到债权转让纠纷时,往往缺乏证据意识,没有及时固定关键证据,导致在维权时陷入被动。
江西吉安的邹婷律师介入后,开始了一系列严谨的工作。她仔细查阅了案件的所有资料,包括借条、转账记录、债权转让协议等,从中梳理出关键信息。同时,她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邹婷律师对温某提出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深入调查。她发现,如果如温某所说,游某是代陈某偿还借款,那么应该是陈某向游某出具借条,而不是温某,并且温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借条是受胁迫所写,出具借条后也未向公安部门报案或通过诉讼主张撤销。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邹婷律师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防止温某转移财产。在庭审过程中,邹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对温某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她指出,借条和转账记录足以证明温某与游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债权转让行为也符合法律规定,温某应当偿还借款本息。
最终,法院采纳了邹婷律师的观点,判决温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刘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17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清款之日止)。邹婷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20万元的经济损失。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遇到债权转让纠纷时,首先应该及时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协议,并确保通知到债务人。同时,要注意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避免口头约定。如果发生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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