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原始债务人张X1偿还崔X借款30万元及利息,驳回对张X2、袁某、董X、马X的诉讼请求。”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沈怡君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一番努力。
接案之初,沈怡君律师凭借多年执业经验初步判断,虽然一审认定张X2、袁某需承担还款责任,但从债务转移的构成要件来看,存在诸多疑点。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债务转移需债权人同意且各方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规定,她认为有争取改判的空间。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要梳理清楚多年来借款合同签订和变更的过程,以及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沈怡君律师仔细查阅了从2014年开始的多份《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包括其中借款人的变更情况,还收集了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各方并无债务转移或加入的意思表示。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张X2、袁某等人签字的行为是否构成债务转移。对方坚称合同变更就意味着债务转移,但沈怡君律师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变更和债务转移的区别,指出各方均无债务转移的明确意思表示,崔X也未同意张X1退出债务关系。
在这个关键环节,沈怡君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精准分析和法律依据的充分阐述,扭转了局面。她在书面代理意见和庭审辩论中,清晰地呈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逻辑,最终说服二审法院改判,将张X2、袁某等人从一审判决的还款义务中解脱出来。
在董X、霍X与吉林市某小学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中,沈怡君律师代理当事人出庭应诉。接案时,她分析学校在事件中的责任认定是关键。在证据收集上,她查找了《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消防法》等相关规定,以证明学校窗台高度符合标准、未安装护栏不构成过错等。庭审中,针对原告认为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的观点,她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反驳,最终法院酌情确定学校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在张X诉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邱X工商变更登记再审审查案中,沈怡君律师在再审审查阶段,通过提交书面代理意见,依据相关法律协助法院厘清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维护了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和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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