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国离婚纠纷:为外籍原告争取权益
在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场跨国离婚纠纷正在上演。原告杨女士长期居住于泰国,被告李先生长期居住于美国,二人婚后育有两名在泰国出生的婚生子。由于长期分居两国,夫妻感情逐渐破裂,杨女士为保障子女稳定生活及自身权益,委托从2018年开始执业的陈昆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确认抚养权、分割财产并主张抚养费。
这起案件的难点重重。跨国因素使得司法文书送达、庭审参与、证据核实等流程繁琐且耗时久。同时,被告经济条件优越,夫妻共同财产分布在国内外,福建晋江的一处房产成为核心财产争议点,抚养费标准也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陈昆伟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处理过超百余件案件,还受聘为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接受委托后,他迅速制定策略。首先,梳理跨国离婚诉讼程序,协调完成司法文书的跨国送达;其次,全面收集各类证据,为抚养费主张和财产分割提供依据;最后,考虑到跨国诉讼的时间成本和子女利益,优先推动调解程序。
在调解过程中,陈律师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他向被告释明我国婚姻X相关规定,强调维持子女现有生活环境的重要性,同时兼顾被告权益,化解双方对立情绪。针对抚养费和房产问题,他提出合理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两名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50000元抚养费,福建晋江的房产归原告所有。
2024年3月20日,陈先生与黄先生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陈先生支付15万元转让款后,却发现寺庙未注册登记,黄先生无转让资格且无法办理变更手续,还存在违约行为。陈先生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款及利息。
庭审中,被告辩称已完成交付,合同不应解除。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被告未如实披露关键事实,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合同,黄先生返还15万元转让款及利息。
律师价值
在跨国离婚案件中,陈昆伟律师精准把控跨国案件程序,确保案件合法有序推进;制定精准的调解策略,以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化解纠纷;充分挖掘证据,为原告争取到高额抚养费和房产;兼顾跨文化差异,搭建沟通桥梁。在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中,他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有力反驳被告抗辩,彰显了特殊主体合同纠纷代理的专业性。
实践意义
在跨国离婚纠纷中,司法实践更注重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以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标准。对于跨国案件的程序处理,也在不断完善以提高效率。在合同纠纷方面,对于特殊经营主体的合同,法院更关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强调合同目的的实现,对于违约行为会依法作出判决。
结尾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陈昆伟律师具备证据收集精细、程序把控精准、调解策略灵活的综合优势。在面对复杂案件时,他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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