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A作为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原告B在被告A分公司购买了艺术培训课程,并支付了一万余元的课程费用。然而,被告履行部分课程后便停业关门,剩余课程无法提供,且拒不退还剩余费用。原告多次沟通无果,在得知分公司已无履约能力后,委托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处理此事。杨稳定律师接到委托后,了解到原告面临“找不到人、追不回钱”的困境,她决定将分公司及总公司一并起诉,请求退还剩余课时费及利息。
杨稳定律师执业四年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实务经验丰厚。此前她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依据和证据的重要性。在这个案件中,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诉讼,准备规范的材料,有序地进行举证。
在庭审阶段,二被告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杨稳定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完整地向法庭呈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她指出分公司作为合同的直接履行方,在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当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及利息;而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上级机构,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杨稳定律师是高级企业合规师,现任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获得过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优秀律师等荣誉。她在处理案件时,始终以保护未成年人及家长合法权益为核心,提供有温度、有力度的专业法律服务。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A分公司退还剩余课程费一万余元及利息,被告B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这一判决不仅让原告的退费诉求得到了100%的实现,也为原告的回款提供了双重保障。杨稳定律师通过规范高效的诉讼程序,确保了案件快速、公正审理,缺席判决也具备完全法律效力,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为原告清晰了回款路径。此次案件的完美胜诉,充分展现了杨稳定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高度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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