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登拥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和云南民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是他处理案件的基石。在那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肖XX等五人是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被告深圳市XX公司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还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面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潘登凭借深厚的法学知识,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他从学校所学的严谨法律逻辑出发,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这就如同在实验室做实验,严格遵循科学的步骤和原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主体资格确认方面,潘登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他在过往承办的逾300件案件中积累的实务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曾经处理过的类似因主体变更产生纠纷的案件,让他能够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效处理了因原经营者李XX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变更问题,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另一起原告颜X与被告杭州XX科技公司的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被告迟迟未按约定数量提供设备。潘登接受委托后,梳理双方的微信、电话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他在合同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30%。这种丰富的合同案件处理经验,让他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按照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同,被告返还款项,二审维持原判。
还有原、被告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案件,被告陆续通过微信、电话形式向原告要货,原告以货运形式发货后被告不理会货款。潘登接受委托后,梳理微信、电话沟通记录、货运送货记录,并指导原告取证明确货款金额。他的跨界思维在这个案件中得到体现,他将数字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与传统合同纠纷处理相结合,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合同关系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受理案件并组织诉前调解,确认了货款金额。
在当下商业活动频繁、合同形式多样的时代,潘登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跨界思维,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展现出独特的专业能力。他从细微证据入手,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运用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挽回损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合同纠纷处理领域的可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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