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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双X与邻居4人聚餐时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殴打。邻居两次落入下风,第一次返回家中持刀返回,第二次到公路上辱骂双X,双方均有扭打。3日后邻居报案,鉴定为轻伤二级。争议焦点在于能否认定双X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方证据是轻伤二级的鉴定报告,而己方困境是多个现场都有殴打行为,难以确定轻伤究竟由哪个现场造成。
执业不久的阎乔律师,在一次普通民事纠纷案件中,发现刑民交叉领域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从此开始深耕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在处理这起故意伤害案时,阎乔律师凭借多年专注该领域形成的“疑罪从无拆解法”展开工作。
他仔细分析,违法现场涉及三处,每个现场法律性质不同。第一现场在家中,双方互殴违反治安处理条例;第二现场邻居持刀返回,双X有正当防卫理由;第三现场邻居在公路上辱骂,涉嫌违法挑唆。由于无法认定是哪个现场造成邻居轻伤二级,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双X不构成故意伤害。同时,邻居三日后报警验伤,无法认定彼时伤与双X的殴打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阎乔律师建立了近三年故意伤害案件的裁判文书数据库,从中总结出类似案件的常见争议点和裁判规则。通过对数据库的分析,他更加精准地把握了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向。最终,在他的努力下,公安机关组织调解,双X给付基础医疗费,案件未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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