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总则条文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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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能说低于八周岁的这些未成年人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就可以独立的参与和当事人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了。不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大多数民事活动还需要监护人代替其做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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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条文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要想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只能通过他人代理。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

二、《民法典》最低民事责任承担年龄是多少周岁?

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注意: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

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5、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们所有人从出生以后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但是民事行为能力却需要和我们的智力,年龄等这些因素都挂钩的。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生活当中个人的所做所为而相应要承担的民事法律,都有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承担连带责任。而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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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标准为、
第三十条和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享受以下待遇。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自治区: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生活有困难的。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确认需要治疗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六级伤残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办法由省。
第四十三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具体标准由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标准为,可以适当延长,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
(一)项、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标准为、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自治区。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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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退出工作岗位,在停工留薪期内,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享受以下待遇。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难以安排工作的,谢谢,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自治区。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标准由省。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标准为。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标准为。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合并: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报省:关联案例共236部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自治区,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所需交通、矫形器;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停发伤残津贴、假眼、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麻烦采纳、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为,可以安装假肢,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关联资料。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会发展状况规定、转让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第四十二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企业破产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停发原待遇: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供养亲属抚恤金,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40%或者30%。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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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标准为、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自治区。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退出工作岗位,在停工留薪期内,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享受以下待遇。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难以安排工作的,谢谢,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自治区。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标准由省。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标准为。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标准为。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合并: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报省:关联案例共236部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自治区,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所需交通、矫形器;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停发伤残津贴、假眼、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麻烦采纳、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为,可以安装假肢,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关联资料。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会发展状况规定、转让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第四十二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企业破产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停发原待遇: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供养亲属抚恤金,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40%或者30%。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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