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启东某有限公司发现设备电解板上的金粉多次被盗,损失严重。经调查,锁定了公司员工崔X和刘X,二人因涉嫌盗窃罪,于同年X月X日被刑事拘留,随后崔X被逮捕。崔X家属心急如焚,委托了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的顾浩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委托时,崔X家属提供了一些基础材料,但关键的盗窃细节和销赃证据并不完整。而且,涉案金额巨大,崔X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情况十分紧迫。
顾浩律师接手案件后,初步判断案件事实清晰,但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以争取。于是,他选择了罪轻辩护的策略,重点聚焦法定从宽情节的认定与适用。
顾浩律师展开了一系列具体动作。他第一时间细致阅卷,反复核查侦查阶段供述、同案人员笔录、被害单位陈述、银行交易记录、认罪认罚具结书及户籍信息等材料,精准锁定崔X具备的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四大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之后,他结合案情,制定了“罪轻辩护+情节最大化争取”的核心策略。同时,他还积极与崔X沟通,了解案件细节,稳定其情绪。
对方在案件中并没有提出特别的关键抗辩或反制措施。但庭审中,顾浩律师围绕四大从轻情节逐一发表辩护意见。他指出,崔X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崔X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崔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从宽处理条件;崔X主动退缴XXX元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庭审的转折点在于,顾浩律师的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与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高度契合,打动了法官。最终,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了顾浩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20XX年X月XX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崔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同案被告人刘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责令崔X继续退缴违法所得XXX元,刘X在XX元范围内承担共同退缴责任,连同已退缴的XXXX元发还被害单位。
案件收尾后,执行款很快到账,被害单位的损失得到了弥补。崔X及其家属对顾浩律师的工作表示感激,认为顾浩律师的专业辩护为崔X争取到了相对轻的刑罚,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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