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省桐乡市,一位名叫李X的男子陷入了一场法律纠纷之中。2024年3月至5月期间,他在知晓衣服来路不正的情况下,多次收购了王X从被害人张某处骗取的衣物。这些衣物价值不菲,经价格认定达到40余万元。李X的行为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随后他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场关乎他命运的审判就此展开。而他的辩护人,正是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
俞国锋律师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毕业。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结束后正式成为专职律师。俞国锋律师深耕民商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曾获得“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在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俞国锋律师和商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量刑情节及退赔责任展开了精细化辩护。首先,他们协助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这一举措为适用缓刑奠定了基础。在判决前,被告人已退缴12万元暂存法院账户,且8000余件涉案衣物被扣押在案,有效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这也成为了缓刑的关键因素。
面对被害人指控被告人的部分行为构成“诈骗罪”,俞国锋律师指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与上游犯罪有共谋,这一观点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对于被害人“连带退赔全部损失”的主张,俞国锋律师援引法律规定,指出被告人仅需在违法所得范围内退赔,且已积极退赔,最终法院未支持连带退赔的诉求。
此外,俞国锋律师还强调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请求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X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涉案金额40余万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鉴于李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缓刑)得到了采纳。
最终,被告人李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已缴纳);退缴的12万元与扣押在案的8000余件衣服发还被害人;扣押的苹果手机(非作案工具)发还被告人。俞国锋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也为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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