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锁定实际施工人地位,突破合同壁垒
王泽明律师自2019年起即深耕合同纠纷领域,在本案中,他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毕业于九江学院法学专业的他,深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重要性。常年担任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的他,敏锐地意识到可依据此规定,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A公司及总包方C公司主张权利。这一关键策略,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梳理证据链条,构建债权证明体系
面对各被告相互推诿、账目不清的情况,王泽明律师展现出了深厚的实务功底。他系统梳理了此前系列案件中形成的证据,包括各方曾确认或自认的结算数据、付款凭证及庭审陈述。作为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他凭借丰富的经验,构建了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在庭审中,这些证据成为了有力的武器,让各被告的抗辩无所遁形。
庭审交锋,逐项核清欠款金额
庭审中,各被告均提出了抗辩。A公司辩称诉讼时效已过且其非适格主体;C公司辩称其非合同主体不应担责;B公司则以另案调解书已结清款项、资料保管费支付条件未成就等理由抗辩。王泽明律师作为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对各被告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反驳。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逐项核清了欠付款数额。最终,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全面支持了龚X的核心诉求。
实操建议
1.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时确定自身“实际施工人”等法律地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突破合同相对性维权。
2.注重收集和整理关联案件的证据,构建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为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3.面对被告的抗辩,要保持冷静,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进行反驳。
4.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案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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