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25日,原告黄X与被告高技术开XX某全定制店签订《专卖店销售合同》,并支付了共计15万余元款项。然而,到了约定的交货时间,第一批柜子未到货,2025年2月,店铺关闭、经营者失联,这使得原告面临钱财两空的困境,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在此情况下,原告委托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始执业的龚傲冬律师提起诉讼。
在诉讼准备阶段,龚傲冬律师充分发挥其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的经验。他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开始全面固定证据链。收集并整理了合同、收据、刷卡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店铺腾空照片、报警记录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链条,清晰地证明了被告违约及原告付款的事实,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进入诉讼环节,龚傲冬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逻辑,精准主张合同解除及退款。依据《民法典》第563条,以被告迟延履行且明确表示无法履行为由,成功主张解除合同并全额返还款项,避免了陷入“继续履行”或“折价赔偿”的不利局面。同时,他还为原告争取资金占用损失,提出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利息,最终法院予以支持,弥补了原告资金被占用的实际损失。
在关于品牌方补充责任的问题上,虽然原告主张品牌方作为特许人未尽监管义务应承担补充责任,但因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法院未予支持。不过,龚傲冬律师将该主体列为共同被告,有利于查明事实并争取更广泛的追偿渠道,法院的驳回理由也为原告后续若发现新证据另行主张指明了方向。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合同解除,高合生雅居定制店于判决生效后向原告支付152405元及自2025年4月1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驳回对品牌方的诉讼请求。龚傲冬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诚信操守,成功为原告追回全部15.2万余元款项及资金占用损失,赢得了襄阳本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其始终坚守“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也让他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专业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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