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拘留一般指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通常不存在“保释”概念,保释对应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可暂缓执行。
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行为人的制裁,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没有类似“保释”机制。
二、普通拘留满足啥条件才可以保释
普通拘留一般指行政拘留,不存在保释(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但符合条件可暂缓执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可暂缓执行。担保人需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三、普通拘留保释在哪些特殊情况能获批
普通拘留一般指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不存在“保释”(刑事诉讼中称取保候审)的说法,但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暂缓执行。特殊情况获批暂缓执行需符合条件:
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要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获批特殊情形通常有被拘留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生命健康;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家中有必须由其照料的老人、小孩等,且无其他近亲属照料。这些情况经公安机关审查核实,可决定暂缓执行。
普通拘留一般指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通常不存在“保释”概念,保释对应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除了上述提到的内容,大家可能还关心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若最终处罚仍需执行,之前缴纳的保证金如何处理,其实若最终仍执行拘留,保证金是会退还的。而对于司法拘留,有人或许会问若被拘留人不承认错误会怎样,那可能就会执行完整个拘留期限。如果您对普通拘留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司法拘留提前解除等流程还有疑问,别错过了解决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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