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出借人与借款人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还款期限、利息计算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借款人以各种理由拖延,出借人仅持有借条作为证据,面临难以自行协商一致的困境。
此时,张飞勇律师接受委托。他2024-2025年度年均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接手案件后,他立即展开审查动作。首先,逐页比对借条与转账记录,发现转账时间与借条签署时间存在两天差异,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进行验证,确定借款实际交付时间,这一发现让后续利息计算更准确,也为调解利息标准提供了有力依据。
接着,张飞勇律师锁定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发现与实际借款发生时间跨度较大,可能影响利息计算。他通过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和以往类似案例进行验证,明确了利息计算的合理区间,为调解谈判奠定基础。
之后,张飞勇律师调取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借款人曾承诺过还款时间,但未履行。他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固定下来,在调解中增加了出借人的谈判筹码。
为进一步掌握情况,张飞勇律师申请调取借款期间当地的气象数据,发现借款发生当天为暴雨天气,这可能影响借款人资金周转情况。他将此情况告知借款人,促使其在调解中更积极地协商还款计划。
同时,张飞勇律师凭借担任金华市婺城区某派出所调解员的身份,申请调查令调取借款人公司的入库系统数据,发现其在借款期间有一定的业务收入,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能力。此证据对推动调解起到了关键作用。
此外,他还调取了借款人的考勤记录,发现其在借款后仍正常上班,排除了因意外情况导致还款困难的可能。
最后,针对借条上借款人签名的真实性,张飞勇律师申请笔迹鉴定,确保借条的法律效力。
经过一系列审查动作,张飞勇律师协助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接武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程参与调解谈判,明确了分期还款计划、利息标准、违约后果及律师费承担等核心条款。调解达成一致后,他立即准备司法确认申请材料,向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最终,法院作出(20xx)浙0xxx民特xxxx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借款人分三期向出借人归还本金560000元及对应利息,若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视为全部款项提前到期,出借人可就剩余本金、利息及律师费30000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出借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债权得到充分、高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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