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是装修施工中高处坠落致多级伤残的工人,被告是定作人。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以及责任比例该如何划分。原告起诉索赔80万余元,主张双方为雇佣关系,要求被告承担全责赔偿。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主要是其在被告处进行装修施工并受伤的事实,但缺失能证明双方为雇佣关系的关键证据。而被告方在李凯杰律师介入前,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是承揽关系。
李凯杰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收集与装修工程相关的合同、聊天记录等资料,以证明双方存在承揽关系的约定。其次,调查原告的工作模式、工具使用等情况,来进一步佐证承揽关系。同时,收集原告无相关作业资质、未佩戴安全装备、踩踏危险玻璃等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的证据。另外,对原告提供的单方鉴定、异地治疗及不合理费用等进行逐项审查和质证。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原告方坚持认为是雇佣关系,被告应承担全责。李凯杰律师回应称,从合同约定、工作模式等多方面证据来看,双方是承揽关系,被告仅存在选任过失。对于原告自身过错,律师指出原告无资质作业、未做好安全防护,应自行承担大部分责任。针对原告的伤残鉴定和费用问题,律师提出其单方鉴定不具有客观性,异地治疗和部分费用不合理,不应由被告承担。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为承揽关系,定作人仅承担20%选任过失责任,判决赔偿14万余元,赔偿金额大幅降低。
李凯杰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用了“多维度证据收集、关键证据锁定、精准质证反驳”的方法论。即从合同约定、工作模式、当事人过错等多个维度收集证据,锁定能证明承揽关系和对方过错的关键证据,在庭审中对对方证据进行精准质证和反驳,从而实现为委托人降低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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